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一、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1.债务人失踪后,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,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,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;
2.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,讨回债务,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。
《民法典》第四十三条
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,维护其财产权益。
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。
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七条
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二、债务人可以转让债务吗
可以,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。
1.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,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。
2.债务转让中,被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移转性。
3.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。
4.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五十一条
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,应当经债权人同意。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,债权人未作表示的,视为不同意。
三、起诉债务人法院多久会受理
法院一般在七日内受理。提醒您,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二条
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1.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;
2.有明确的被告;
3.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、理由;
4.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
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。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,必须受理。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立案,并通知当事人;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,不予受理;原告对裁定不服的,可以提起上诉。
斗门区处于珠江三角洲的西南角,即磨刀门到崖门之间。即东经113°0.5′至113°25′,北纬21°59′至22°25′之间。从赤鼻岛至白蕉七围交界线,东西之间最宽33.4公里。总面积674.8平方公里。斗门雨量充沛,变率很大。年平均降雨量为1998.8毫米,最大年3339毫米(1973年),最少年为1171毫米(1963年)。年降雨量基本是自北向南递增,六乡镇以南地区,是全区降雨量较丰富的地区,中部黄杨山四周和西南部沿海地区为多雨中心,中心内以平沙农场最大,年降雨量为2250毫米以上。大于或等于0.1毫米的雨日150天左右,约占全年日数40%。北部上横、莲溪两镇为少雨区,也有1900毫米左右。主要农作物需水量,与降雨量比较,斗门区80%以上年份的降雨量超过作物需水量650毫米左右,30%的年份并可超过需水量1000毫米左右,只有个别年份明显亏缺。